关于 “业绩” 功能的规则说明:
一、什么是业绩?
成员添加的客户在微信/线下门店/App所产生的交易都可计为业绩
客户是指:成员添加的微信客户,和客户群内的微信客户汇总。
成员是指:具有客户联系权限的服务人员。
二、业绩数据从哪里来?
添加微信支付商户号后,该商户号在线上线下渠道产生的交易,或使用企业微信的对外收款、红包接受客户的付款,都可用于计算业绩;
线上渠道包含:小程序、网页/H5、App、对外收款、红包
线下渠道包含:线下门店POS收款、扫脸付
三、如何计算业绩?
1、规则一:客户被服务后7日内的交易计为业绩
成员为客户提供服务后,客户在7日内于在线上/线下渠道产生交易,都可计为业绩,并将归属给提供服务的成员。若有多位成员均为该客户提供过服务,则归属给距离交易时间最近的成员。
服务指:发消息(单聊、群聊)、添加客户、邀请客户进群。

2、规则二:客户的所有交易都计为业绩
成员添加的客户或客户群中的客户,在线上/线下渠道产生的交易都可计为业绩,并将业绩归属给客户的添加人或客户所在群群主。

注:
1)修改规则后,修改前的业绩不会根据新规则重新计算。
2)通过对外收款或红包所产生的交易,统一归属给收款人。
四、业绩统计周期
每天24时统计当日的业绩数据,并于第二日上午9时前展示在「业绩」 应用内。
若因网络原因产生数据延迟展示,可稍后查看。
五、其他说明
1、若交易发生后至当天晚上24时,客户或群客户关系链发生变化(如在职继承、删除客户),则业绩归属交易时间前7日内有发消息的关系链成员;
2、若交易发生后至当天晚上24时,成员被移除服务人员身份,或离职,则不做业绩归属;
3、若按照部门/成员筛选业绩,则付款客户数无法排重展示。通过商户号授权获取的付款客户数和对外收款、红包的付款客户数无法排重展示。
4、统计后若管理规则的使用范围发生变化,则业绩和成员列表按照最新管理规则统计,但客户数仍按变化前的管理规则进行统计;
5、业绩和客户数按本规则统计所得,以供参考,如与实际有出入,以实际情况为准;
6、使用企业微信内的收款工具收取外部客户款项,仅能在工作场景中使用,请勿在因私场景使用。如成员有疑问,请联系企业管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