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 “业绩” 功能的规则说明:
一、什么是成员业绩?
企业全新开通或升级对外收款商户号后,成员用该商户号通过转账、收款单、收款码向客户的收款,都可用于计算业绩。
二、如何定义客户和成员?
- 客户是指:成员添加的微信客户,和客户群内的微信客户汇总。
- 成员是指:具有客户联系权限的服务人员。
三、如何计算成员业绩
成员通过转账、收款单、收款码向客户的收款,可用于计算业绩,业绩归属收款成员。
四、什么是更多业绩?
企业可添加在别处申请的微信支付商户号,成员添加的客户在线上线下渠道的交易,都可用于计算业绩。
- 线上渠道包含:小程序/网页/App/红包
- 线下渠道包含:线下门店(POS收款/扫脸付)
五、如何计算更多业绩
企业在更多业绩中添加微信支付商户号后,可配置适合自己私域业务场景的业绩计算规则:

1、客户被服务后7日内的交易计为业绩
成员为客户提供服务后,客户在7日内于在使用该商户号收款的线上、线下渠道产生交易,都可计为业绩,并将归属给提供服务的成员。若有多位成员均为该客户提供过服务,则归属给距离交易时间最近的成员。

2、客户的所有交易都计为业绩
成员添加的客户或客户群中的客户,在线上、线下渠道产生的交易都可计为业绩,并将业绩归属给客户的添加人或客户所在群群主
六、业绩统计周期
- 成员业绩在收款后实时计算并展示。
- 更多业绩每天24时统计当日的业绩数据,并于第二日上午9时前展示。
若因网络原因产生数据延迟展示,可稍后查看。
七、其他说明
注:成员业绩为灰度功能,非灰度企业仅可通过添加微信商户号的方式使用业绩功能。

1、若交易发生后至当天晚上24时,客户或群客户关系链发生变化(如在职继承、删除客户等),则业绩归属交易时间前的关系链成员;

2、若交易发生后至当天晚上24时,成员被移除服务人员身份,或离职,则不做当日业绩归属;

3、更多业绩中,修改业绩规则后,修改前的业绩不会根据新规则重新计算;

4、更多业绩中,若按照部门/成员筛选业绩,则付款客户数无法排重展示;

5、业绩和客户数按本规则统计所得,以供参考,如与实际有出入,以实际情况为准;

6、使用企业微信内的收款工具收取外部客户款项,仅能在工作场景中使用,请勿在因私场景使用。如成员有疑问,请联系企业管理员。